建筑资质升级或增项不达标的四个方面

 

为了建筑资质升级或增项,有些企业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一路过五关斩六将,但由于申报资料有“硬伤”,常常遇到住建部门审查不通过的情况。

公示时审查意见常被告知“综合指标不达标、人员不达标、业绩不达标、不符合申请条件“等等。为什么不达标、不符合?什么原因造成的?

一、综合指标方面

1. 综合指标不达标:综合资料卷材料不全,如未提供营业执照、未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及变更页,未提供建筑业统计报表,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合格等;

2. 注册资本金、净资产不达标:注册资本金与实收资本不一致;企业在本年度增加注册资本金和所有者权益,上年度报表无法体现,未提供验资报告及增资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 机械设备不达标:数量、种类不足,未提供有效的权属证明;

4. 工程结算收入不达标:包括工程以外的其他业务收入;申请多项资质的,未取各类别标准中最高值。

二、人员指标方面

1. 有职称人员不达标:人员资料卷中有职称人员身份证复印模糊、无法辨认,或过有效期;有职称人员职称证不是国家有关职称部门颁发;退休人员超过15%的比例。

2. 注册建造师不达标:注册企业与申报企业名称不符;调动单位未附变更页;一人两证,既是建造师,又是造价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并分别注册在两个企业。

3. 技术负责人不达标:总工为退休人员,职称专业不符合所申请主项资质要求。

4. 人员社会保险证明不符合要求:提供社会保险证明及社保缴款收据的材料不全;社保证明缺少相关内容及社会保险机构印章。

三、业绩指标方面

1. 代表工程业绩不达标

(1)工程业绩卷材料不全:缺少主要工程量清单、工程结算书、施工图纸或设计文件等反映考核指标资料;

(2)工程类别不正确:如用房建业绩申报市政资质,供水厂、污水处理厂水工构筑物或管道以外的办公楼不能作为给排水业绩;如用钢结构业绩申报房建、市政资质,轻钢结构、网架结构的跨度业绩不能作为房屋建筑跨度业绩;为城市桥梁配套生产的焊接钢梁产品不能作为桥梁业绩;

(3)代表业绩超过考核期:5自申报年度起逆推5年,如申报年度为2010年,5业绩年限从200511日算起;

(4)代表工程业绩未竣工验收的;

(5)一项工程业绩同时满足多项技术指标的,只能作为一项指标考核。

(6)业绩要求的“×项中的×必须分别满足,不能相互替代。

 

2. 超出资质承包范围业绩无效

1)在未取得某项资质前,已承接的工程;

2)超出资质标准所规定的某项某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

3)企业施工资质证书上已被限定类别的工程;

4)在取消资质升级年限后,企业申报的业绩应是在取得相应等级资质后所承的工程且符合正常施工工期。

四、申请条件方面

1、企业违法违规或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不予受理:

2、材料弄虚作假

3、初审部门否决

4、申请增项高于主项

5、企业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申请增项专业承包不得超过企业主项资质为专业承包,不得增项施工总承包。

6、越级申请

7、改制分立:企业分立、合并、重组是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形式之一,改制分立方案要体现企业产权的变动以及相应人员、设备、业绩的分割或合并。企业仅仅进行更名或新设、单纯分出部分工程业绩、分出或调入部分人员等,不能视为企业分立合并、改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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