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委: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十个必须”,违者严重者清出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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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十个必须”的通知

市住建执法总队,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压实建设工程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十个必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必须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严格落实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严格审核人员资格、专业配备和持证上岗;严格考核奖惩,严肃追责问责。

二、必须严格加强行为管控

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办理质量监督登记和施工许可手续,严禁违法发包、肢解发包、压缩合理工期、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监理单位必须强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严禁转让、出借资质证书。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严禁违法转包、分包,严禁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偷工减料。

三、必须严格按方案施工

必须有针对性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特殊工艺的专项施工方案,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技术交底、按方案组织施工。

四、必须严格材料进场验收

严格对钢材、混凝土、防水、保温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建筑材料及试块、试件的见证取样、送检,严禁弄虚作假。

五、必须严格实体质量验收

严格进行工程隐蔽验收和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严禁擅自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六、必须严格安全教育培训

严格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建立专项档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必须组织专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七、必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严格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班前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严格整改复查。严格落实地下管线施工保护“八个一律”措施。

八、必须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必须在危险部位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护措施必须安全可靠;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严格落实防高坠、防触电等“六防”措施。

九、必须严格落实危大工程管理

编制危大工程清单,审核专项施工方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现场带班;组织危大工程条件验收;加强日常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十、必须严格落实应急保障措施

严格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针对性演练并开展评估;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

市住建执法总队、各区住建委要将在建项目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十个必须”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对监管项目落实“十个必须”等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每月列出项目排名清单,实行动态和差别化执法监管,严格落实“十个必须”质量安全管理较为规范排名在前的20%项目为“优者”,住建执法机构要积极主动服务;排名在后的20%项目为“劣者”,列入监管重点,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严格执法,对屡查屡犯的项目责任单位,依法严厉处罚,直至清出我市建筑市场。要通过抓两头促中间,奖优罚劣,提升我市工程质量安全和营商环境整体水平。

特此通知。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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